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,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陕西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:
本科一批:文史类509分,理工类449分
本科二批:文史类457分,理工类397分
本科三批:文史类334分,理工类301分
高职(专科):文史类150分,理工类150分
艺术(文)文化课本科分数线297分,专科分数线105分;艺术(理)文化课本科分数线258分,专科分数线105分。美术类、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本、专科分数线和省内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课联考分数线已经公布,考生可登录“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”查询。非美术、播音编导类的省外院校专业课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划定。
体育类文化课本科分数线270分,专业课统考分数线73 分。专科计划在本科录取结束后顺延录取。
职业教育(三校生)单独招生本科分数线230分,专科分数线100分。
在陕招生的军队院校均执行本科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;武警部队院校中除武警工程大学的通信工程〔武警通信技术和指挥〕、信息安全和大数据工程〔作战数据保障〕专业执行本科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外,其余院校及专业执行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。
中国人民公安大学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(治安学、禁毒学和警犬技术专业除外)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;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治安学、禁毒学和警犬技术专业、铁道警察学院的本科专业、新疆警察学院、公安海警学院、南京森林警察学院、江西警察学院和云南警官学院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;铁道警察学院的专科专业、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执行高职(专科)最低控制分数线。
提前批次的文史、理工类本科录取执行招生院校正常录取所在批次分数线。提前批次的文史、理工类专科录取,执行高职(专科)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。
国家免费医学生执行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,安排在提前批次B段投档录取。国家免费医学生只招收农村考生。分数相同时,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优先录取;生源不足时,未完成计划通过征集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,直至完成计划。
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单设本科批次,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。同批次内生源不足,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,可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,确保完成招生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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